| 关于做好商务部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|
|
| 2009-07-01 12:55 文章来源:信息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云南省电子商务相关企业: 近年来,电子商务作为现代信息技术在商贸流通中的具体应用,对于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、两种资源,拓展商务发展空间,增强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特别是在当前处在全球金融风暴的严峻形势下,电子商务的推广应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和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。为加强政府机关与企业联系,了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状况,为制定国内电子商务促进政策提供参考,商务部决定开展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工作目的 (一)了解国内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情况,为实施全国范围的电子商务统计和制计电子商务促进政策打好基础。 (二)加强商务主管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的沟通联系,充分了解企业需求,解决企业困难,指导企业合法开展电子商务业务。 (三)鼓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符合本地情况的电子商务促进措施,对本地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。 (四)鼓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的相互学习与交流。 二、推荐范围 推荐企业包括一般电子商务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两类。一般电子商务企业指直接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;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指为交易双方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,企业自身并不直接从事交易的服务型企业。必须是总部在我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。 三、报送要求 企业填报《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推荐表》(附件1)对填表信息进行审核后,于2009年5月25日前申报省商务厅信息化处审核。 企业填报《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推荐表》以2008年底数据为准。 联系人:张瑞冬 电 话:0871-3210089 传 真:0871-3210091 E—mall:zhangruidong@bofcom.gov.on 附件: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推荐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