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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商务部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
2009-07-01 12:55  文章来源:信息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云南省电子商务相关企业:
    近年来,电子商务作为现代信息技术在商贸流通中的具体应用,对于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、两种资源,拓展商务发展空间,增强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特别是在当前处在全球金融风暴的严峻形势下,电子商务的推广应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和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。为加强政府机关与企业联系,了解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状况,为制定国内电子商务促进政策提供参考,商务部决定开展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 一、工作目的
    (一)了解国内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情况,为实施全国范围的电子商务统计和制计电子商务促进政策打好基础。
    (二)加强商务主管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的沟通联系,充分了解企业需求,解决企业困难,指导企业合法开展电子商务业务。
    (三)鼓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符合本地情况的电子商务促进措施,对本地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。
    (四)鼓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的相互学习与交流。
    二、推荐范围
    推荐企业包括一般电子商务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两类。一般电子商务企业指直接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;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指为交易双方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,企业自身并不直接从事交易的服务型企业。必须是总部在我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。 
    三、报送要求
    企业填报《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推荐表》(附件1)对填表信息进行审核后,于2009年5月25日前申报省商务厅信息化处审核。
    企业填报《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推荐表》以2008年底数据为准。
   
    联系人:张瑞冬
    电 话:0871-3210089
    传 真:0871-3210091
    E—mall:zhangruidong@bofcom.gov.on
    附件: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推荐表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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